捐血是一件快樂的事!就算你沒捐過,應該也都看過這個可愛的小女孩說的廣告詞"我不認識你,但是我謝謝你。"吧?!

 

大概是民國八十年還在唸書的時候,捐了第一次血,接著的那幾年青春歲月,並不熱衷。這幾年,我倒是比較常捐血,連人在美國時,也捐過兩次,還有紀念T恤為證喔,只是那衣服很大,都可以當裙子穿了。

 

這第一張照片,是我民國九十五年三月捐滿十次的感謝狀。

 

 



過了三年,今年(民國九十八年)八月捐滿二十次了。

 

 

 


十月下旬曾經想捐,但因為血紅素不足而被拒。上個星期六,我又跑去捐,安全過關,而且因為目前血庫存血不多,護士問我要不要捐500毫升,我就答應了。沒捐過的人不知道吧?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捐500毫升喔,通常女生都捐250毫升而已,平常我也只捐250毫升,從以前到現在,我只有兩次捐了500毫升。

 

捐250毫升的話,隔兩個月就可以再捐;捐500毫升的話,則要隔三個月。不過每人每年可捐的量是固定的,女生是一千毫升,男生是一千五百毫升,量的計算方法,是從自己的生日開始算的。

 

這次去捐血的時候,看到宣導影片上有人捐了一千多次,覺得很狐疑。問了護士才知道,原來他們只捐血小板,聽說是把血抽出來,只取血小板,再把血液輸回體內去。捐血小板的話,兩個星期之後就可以再捐了,所以才會累積了這麼多次。並不是各個捐血站或捐血車都有捐血小板的設備,所以想捐血小板的話,要到有設備的捐血站才行喔。

 

每次捐血都有額外的小禮物,這次也不例外。護士還特別告訴我,如果想換東西,要用集點卡來存點數。我還以為捐了二十幾次就是二十幾點,原來以前直接拿小禮物抵掉,都不算了。

 

 

 

我是個快樂的捐血人,你要不要也加入捐血的行列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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