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談到死亡的問題,今天就看到這篇文章,真巧!

文章裡提到的事,不知道大家是否想過要怎麼處理?我的想法是,要做這些事,應該在年輕、健康的時候就可以做,而不是等到老了或生病了才做。

有個朋友的先生因為心臟病手術失敗而去世,她積極走入人群服務,不久前我們聊天,她提到想要簽器官捐贈卡,因為當時要是有人捐心臟,她先生或許就有救了。但是她的小姑不贊成,我想這是一般台灣人的傳統想法,希望死時身體是完整的。現在幾乎都用火葬,燒了也就沒有了,何不捐出去救人呢?不過心理的觀念並不容易改變,需要有良好的心理建設與教育,才能讓生者與死者都自在。

萬事有起就有滅,生命有生就有死,本是循環不變的道理,不要執著,才能輕安自在。

 

《人間萬事》死前交代 摘自人間福報   2008/3/31  作者:星雲大師


 

各位讀者,大家吉祥!

人生「生了必然會死」,這是亙古不變的定律;但是下面還有一句「死了還會再生」,這也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。

所以,依佛教的觀點來看,人,生了要死,死了再生,生生死死,死死生生,生死是沒有止息的生也不足喜,死也不可悲,生死本來就是一個環形的關係,何必把生死割斷,甚至覺得生則可喜,死則可悲呢?

人生在世,最重要的是,「生」時要活得逍遙自在,對「死」則要預作安排,使死能像解脫一樣美好。因此,既然人都要面對死亡,應該早作交待,不要等到臨死時才來手忙腳亂。關於「死前交代」,略述如下:

一、撰寫遺囑:人在世間生活幾十年,結下很多因緣關係,當然有很多的牽絆,但是到了死亡的時刻,即使有萬般不捨,又能奈何。不過,只要懂得生前用遺囑交待,你欠別人的,別人欠你的,都可以做個說明。甚至你想做什麼?死後還有什麼心願未了,也可以在遺囑裡交待清楚。只要是屬於個人的私事、想法,都可以在遺囑裡書寫明白。例如宋朝愛國詩人陸放翁,他有詩云:「死去原知萬事空,但悲不見九州同;王師北定中原日,家祭無忘告乃翁。」可見他在臨終時,最掛念的就是國家的統一。

二、處理遺產:一生努力,臨死前總會有一些遺產。有的人,生前就懂得布施行善,因為「錢用了,才是自己的;不用,都是別人的」。甚至自己有錢不用,留給子孫,有時反而讓子孫為爭財產而起紛爭,乃至養成子孫好吃懶做的習性,所以不一定要把遺產留給子孫。在美國,有一些非常可愛的野生動物,十分討人歡喜。但是美國政府規定,不可以擅自餵食,因為擔心野生動物一旦依靠人類餵養習慣,會削弱牠們天生的求生本能。因此,我們對子孫,應該遺留道德、技術給他們,不一定要把錢財留給他們錢財、產業,可以留給宗教、慈善、公益團體,透過這些可靠的團體,把一生辛苦經營所得,回饋給十方,這才是明智之舉

三、安排葬法:人死之後,後事的處理也是一大問題,有些家族由於各人主張不同,也會鬧得不愉快。假如自己生前明白交待,例如囑以火葬比較簡單,甚至自己先擬一個訃文,敬告親友:本人信仰佛教,深知生死無常,自然之事。今世緣已了,回歸本源。本人生性簡樸,往生後不宜舖張鬧熱,不用樂隊,不可殺生祭祀。靈骨投之大海,或安放某某塔寺,不宜誦經超度太多,不敢勞駕他人為個人生死花費太多時間、精力。兒孫本諸平常的教誨,善於做人,好好服務社會。生命來之於自然,又回歸到大自然,望能為我慶賀,是所至禱。

四、遺愛人間:臨終之前,你希望留些什麼來遺愛人間呢?寫一篇文章 ?發表一些勸世益人的言論?濟助一些孤苦殘障人士?捐贈一些獎助學金 ?或是在某地修橋舖路?乃至種植一些花草樹木?只要你能為世間留下一些貢獻,應該就是圓滿人生的最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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