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才上美國Yahoo!網站,在首頁看到這個誇張的新聞,特別點進去詳看了一下。


這個新聞是說有對新婚夫妻婚禮結束,新娘是律師,因為花店為婚禮張羅的花顏色錯誤又凋萎,他們不滿意,現在要向花店求償400,000美元,折合台幣一千三百多萬,真是非常誇張。


她的婆婆為婚禮要用的花先付了27000元,婚禮上的花卻讓他們很不滿意:新娘捧花用較便宜的蘭花;要價五、六十元的玫瑰花卻用路邊賣的五元玫瑰花的品質;用有灰塵的花瓶,瓶裡又沒水;餐桌中央的擺花被換成粉紅和綠色的繡球花,和她原來選的赭色及綠色花相差很多。這些都讓他們感到沮喪與丟臉,她指控花店老闆「不公義的致富」。她原本只要求店家退款4000元,不過店家沒有理會,所以她就採取法律行動了。


說起來這個新娘也很悍,不過要是花了那麼多錢在一生一次的婚禮上,卻看到和預期的不同,本來高興的心情都毀了,這可是陪不起的。不知道這個案子會不會成功,得等上一陣子才會知道了。


http://news.yahoo.com/s/afp/20071016/od_afp/lifestyleuslegalmarriage_0710161638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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