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消費券剩餘兜不攏的新聞,國庫要賠錢,大家大概心裡都不會好過,那金額雖然以百分率來說並不大,但總金額有千萬元並不小,我也覺得離譜。我可以理解發放人員的疏失,但如果連政府在發放前就已經知道可能的疏失,就應該做最好的防範。發放的人不是內政部長,我覺得他還不至於需要下台負責,但是整件事的確可以做得更好。像中和市短缺最多八萬七千五百元,市長說要拿自己的年終獎金攤平溢發部分,我就覺得他很有擔當。如果中央政府該負總責,地方政府也該分攤一些發放的缺失責任,要不然就該想個更好的方法,或者乾脆不要發。
關於發放的整個流程,我有些想法。首先,所有消費券是送到郵局,當天早上五點多再運送到各發放所,那一箱箱的消費券,我想送到的時候也不可能一張一張點,雖說機器已經算好,但也還是有可能多或少,對吧?
接下來的發放,是人員當場數了發給民眾,很多消費券黏在一起,沒有搓開就發出去,為什麼他們不用承擔責任呢?他們也是領了一千八百元做事,而且一個發放所裡就有十幾個工作人員,全台灣有那麼多人,如果有人故意放水多發,誰又會知道呢?完全不需要負責任實在說不過去。如果發放的人真的是不小心多發,那是不夠仔細,或許我們該找一些做事細心一點的人,或是在發放前先做訓練,讓損失減到最低。
每次選舉的時候,都是找老師或是公務員來監票,這次聽說也是這樣,但當場我看到有鄰長也在裡面發,也聽到有非教師或公務員的退休人員參加,是制度有漏洞,還是人情?去年我們里上舉辦中秋同樂會,鄰長說發了抽獎券,我們家卻兩戶都沒拿到,讓我對鄰長的印象大打折扣,最後我們是去跟里長要到的,雖然不是每個鄰長都這樣,但我還是對他們的資格和辦事能力有疑問。
還有,如果真的有人多拿了,我真希望他們會拿出來還給政府,但是到現在還沒有聽說有人跳出來說,我那天多拿了,不是我的錢,要還給政府。我也期待新聞媒體跳出來呼籲多拿的人把錢還回來,不過至今從未見到這樣的說法。由此可見,人還是貪婪的,我們的人民並不是那麼誠實。
拿到消費券大家都很高興,且不說每個人拿到的三千六百元,印製費和付給當天在各發放所發放人員的費用也不少,我覺得就太浪費了。有很多人拿了錢就往賣場去,真的讓人有「難道除了這三千六百元,他們都沒錢了嗎?」的感覺,台灣人應該還沒那麼窮吧?如果有房子住,日常生活也可以很省地過。可是大家喜歡花別人的錢,其實說穿了,那也是所有人民納稅的錢,而且還是預支,國庫現在可是負債了,台灣人的生活已經到了「過了今天再說」的地步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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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不要有人趁機發這種財, 該下十八層地獄
[版主回覆01/21/2009 23:44:41]我也希望沒有,但是世風日下,人心叵測,只能靠自己的良心道德了。當初看到要發放的消息,我並不會很興奮,因為是在舉債之下的情況下
現在又出現這種狀況,更是難過
已經演練那麼久,可能的情況不應該出現這麼大的數字,唉!
[版主回覆01/21/2009 23:49:15]我ㄧ開始不知道,後來知道是舉債,也覺得不需要這麼做。
不過大家有錢拿,幾乎都沒想那麼多,而且政策已定,我們也不能改。
現在有人在討論要不要發第二次,我就不贊成了。
那數字到底確切是多少我也不知道,早上看新聞是千萬,晚上看是百萬,我剛剛已經更正了。雖然沒有千萬那麼多,但是百萬還是不少的。
有錢人還是很有錢的
比較慘的是弱勢團體
台灣人其實是很富有的
我覺的啦
應該不會慘到要領消費劵才能過活
[版主回覆01/21/2009 23:54:59]我也覺得台灣人是有錢的,沒錢的話就不要那麼奢侈就好了,過生活其實花不了多少錢的。
資本主義的社會,很容易形成有錢的更有錢,貧窮的更貧窮,如果不想過窮生活,就要想辦法跳脫貧窮。想過什麼樣的生活,全在意念。
我今天點了六次,應該可以吃甜甜圈了
本想過年見面帶蟹足蘭給妳,可是還在開花,而且保鮮有問題,再研究囉
[版主回覆01/22/2009 11:29:54]呵呵,一次不能點太多喔,他們如果覺得是故意點很多次,是不會算的,而且可能會被撤銷。
蟹足蘭就等開完再說吧,哪一天要剪再跟我說,若是在寒假,我可以過去拿。
我在領取時還算順利,因為我是一人單獨一戶,所以很單純.並無代領或多人一戶的問題
但為什麼明明有兩種面額卻顏色一深一淺,乾脆兩種顏色較好區分吧! 會不會因此點發失誤呢?
像我準備紅包,新鈔點起來澀澀的,為避免張數不對,都是看鈔票的流水號來數的,這也是方法之一啦!
[版主回覆01/22/2009 12:28:44]對流水號是個好方法耶,還可以登記下來呀。
如果怕同時太多人,應該把大家領券的時間排開,也不會大家都擠在早上,排得氣呼呼的。
Totally agree with you! [版主回覆01/22/2009 22:07:51]
老百姓拿到錢當然是高興啦,可是還多花了好多錢,真的很浪費。
如果離開台灣連續兩年以上,會被除去戶籍。你上次回來有去入戶籍嗎?有得領嗎?
雖然大家領得很高興, 但是我覺得舉債作這樣的安排真的不對.
拿以後的錢來花. 以後的人怎麼辦?
雖然多少有miss. 但是一開始就知道且原諒miss的廖部長我也
覺得很難接受...
[版主回覆01/23/2009 22:06:42]應該說發消費券這件事本來就是吃力不討好,他是內政部長,也不能不做。
除了保險的部份理賠,現在他說要自己賠,有些立委也說要幫忙,最後不知道會怎麼樣。
所以啊,現在大家在討論要不要再發第二次,我就覺得不好吧。
至於這次發了之後的效果如何,得等一陣子才看得出來,只希望牛年景氣會好一點囉。
Yeah I was able to get it.
My dad put his apartment under my name , so I have 戶籍 now.
I just have to make sure that I go back at least once a year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