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星期沒怎麼寫部落格,因為,實在太忙了,沒做什麼自己想做的事。
自從16日那周在Winnie家住了三天,她的女兒和兒子喜歡家裡多一個人,所以就要求我再去住。我想想也沒別的事,於是決定星期一再去她家住幾天,省得我每天跑UT很累。上星期一的晚上就住到Winnie家,因為Winnie上班很忙,星期二晚上出差到洛杉磯,星期四晚上回來,所以除了上課,我還得接送才從舊金山唸完書回來、不開車的Christine。也因此,Winnie讓我開她的車。
7月24日星期二
Winnie要上班,我自己提議幫她接送Christine。她問:「妳敢開我的車嗎?」我說:「妳的車有什麼問題嗎?為什麼不敢?」她說:「沒有啊,只是車子太好了。」呵呵,她的車是Lexus,看起來其實不特別,但是她很寶貝,後來她才告訴我,那車只有她和她先生開過,她不給別人開的。由此可見,她非常信任我,真是我的榮幸。
這一天,我們送Christine去看心理醫生,在車上,Christine在Winnie的指導下,還一直演練要如何跟她的經理說她兩週後要辭職。送完Christine,我和Winnie開車回公司,讓她去上班,我再把車開出來接Christine。
我接到了Christine後,決定去更換我的德州駕照,還好只等了半小時就輪到我。花了24美金辦好手續,接下來就是在家裡等2到4週才會寄來。辦好了駕照,我送她去餐廳Olive Garden打工。我看才十一點,又離二手店Goodwill很近,所以決定去看看有沒有什麼書可買。
我在裡面逛了將近兩個小時,買了一些圖畫書、兒童小說和一般的小說,共有十七本,貴的只要兩塊半,便宜的只要一塊錢,總共花了31塊美金,平均每本不到兩塊錢。不過我比較擔心的是書的重量和我的行李容量,希望我要帶回去的東西不會多到裝不下。
我肚子餓了也累了,就開車回家等Winnie,她要出差,可是又不太想去。我鼓勵她去完成這件事,最後她決定要去,四點多才打電話叫我去接她回來整理行李。我放下剛開始上課的Justin,叫他自己先把詩背好,就出門去接她。她回來整理一下行李,我就送她去機場趕搭7點10分的飛機,還好要去機場的路上沒什麼塞車,把她順利送到。
回來後,跟Justin把課上完,熱了一些昨天晚上Winnie做的湯來吃,Justin和我還加了蛋和豆腐進去,我們吃得很開心,不過好像填不飽Justin的肚子。吃完晚餐,繼續和Christine上課,我們花了兩個小時看「天作不合」。進入第三周,她看書的速度比較快了,也因為書很有趣,吸引她想趕快看完,所以興致很高。
他們兩個都很隨興,大概因為媽媽不在,所以跟我多聊了一下,很晚才去睡覺,我也捨命陪君子,被他們搞得睡眠不足。喔,我真是老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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