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聽演講,巫爸爸談到該不該讓病人知道自己的病情,或是該不該讓家人知道病情。他說自己身為罕病兒的家長,經過漫長的檢查確認後,他們一開始就告訴孩子他們生的病。從不能接受到勇敢面對,他們希望兩個孩子沒有遺憾,所以即使被長輩數落責怪,還是帶著女兒去拍沙龍照,全家一起騎駱駝上奇萊山,又出國到45度C的西非國家。他認為應該要讓病人知道病情,把握最後的時間做一些想做的事。
這觀念也沒錯,但是我的想法是:為什麼要等到沒時間了才來做?平常為什麼不做呢?人很奇怪,不到人生的最後階段不會珍惜時間,不會珍惜身邊的人,是因為習慣了,所以就變成理所當然了嗎?
誰知道什麼時候會蒙主恩召呢?我們平常就該去做想做的事,愛想愛的人,說想說的話,原諒你想原諒的人和事,讓人與人彼此之間生活得更自然快樂,也才不會時候到來有所遺憾。人走了就什麼也沒了,以前總喜歡照很多照片,現在會覺得,當事過境遷,我們有多少機會再去翻這些相片?人死後,這些也都會隨著煙消雲散,還不如把握每一分每一秒,好好過生活更重要。
身後事也是一樣,就像我之前說的,現在就可以寫下想要如何處理後事與財產分配,不用事後讓活著的親人煩惱。誰都不知道下一刻會如何,若是等到最後階段,恐怕就來不及了。現代人對於買保險的觀念漸漸開放,不過對於早早寫好遺囑,恐怕還是不能接受。我只是覺得,"現在就做"是比較有道理的,不知各位看倌的想法是如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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