睡覺是一件重要的事,也是一件無法控制的事。睡不飽,不僅精神無法集中,心情不好,身材也會不好。我喜歡睡好覺,所以在學校裡有時看到小朋友一大早還睡眼惺忪,尤其是星期一的早上,雖然我會鼓舞他們,可是心裡還是有些不忍。

上星期看到新聞討論小學生睡眠不足,有台北市議員提出應延後上學時間,我看了覺得好奇怪,因為我們學校的規定就是八點才算遲到,難道別的學校不是這樣子的嗎?難怪Cicada兩個在上中學的孩子走路上學,都七點左右就出門了,她還覺得我怎麼那麼晚出門,好像我是個不負責的老師。

記得我出國唸書以前,我們學校的學生上學時間是七點二十分到七點四十分,因為學生排路隊上學,過了七點四十分,在交通崗執勤的老師和學生就會回到學校,學生超過七點五十分進學校,就會有人站在校門口登記。

2003年回國後,學務主任就跟我說現在都是八點才算遲到,而且取消早自習,有學校早就這樣執行,我以為是教育局的規定。這次拿出來討論,我還以為走了回頭路。八點上學其實也很合理,除了學生可以睡飽一點,我聽了也很開心,大概只有要趕上班的家長會抱怨吧。依照規定,老師上班的時間其實是八點開始,教育部並沒有規定老師要早到,如果依法行事,學生早到學校若發生什麼意外,誰要負責?

我以前去的地方是位於美國南部、緯度和台灣較接近的德州,那裡的小學生也是早上七點多上學,每天下午兩點四十五分放學。在美國北邊的學校就不要求這麼早,九點左右上學就可以了,可能是因為冬天下雪又晝短夜長,太早出門不分便吧。美國很大,所以地方政府可以自己制定合宜的規定,沒去過的地方,我也不知道規定是什麼樣子。

我記得我那些當老師的外國同學曾經和我討論過這個問題,通常他們有值班的老師先到學校,早到的學生就集合在「活動中心」,還可以訂購早餐在那裡吃。所謂的「活動中心」就像是沒有座位的大禮堂,平常可用作集合場所,遇到有才藝表演或展覽也可以使用,中午把堅固的長摺疊桌椅擺出來,就是學生的餐廳,好處就是在它可以容納比較多學生。不管哪個年級,早到的學生就待在活動中心等老師上班,由幾位值班老師看著,等其他老師到了學校、打開教室門,學生才能進到教室去,這樣比較安全。

如果為了解決家長上班的問題,給家長方便,我們也不妨試著這麼做,給值班老師加班費,或花錢請人來看,或是請愛心家長來也可以,這樣家長能去上班,孩子也能安全待在學校,而大部分孩子也可以多睡一點,才能長得好一點,心情好一點,使學習效率更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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