奧斯汀今年一直下雨,雖然不熱,但是我在Ginger家的床單和被單總覺得潮潮的,毛巾也不乾,還有霉味。因為我在這裡的主要活動就是在家看書、寫部落格,或是到學校去幫Christine和Justin上中文、看影片、借書,經過了一個星期的考慮,我決定乾脆搬到Winnie家,就不用常常走路走得滿身大汗去搭公車,每天回家都好累。而Justin每天要去學校上課,我如果想去看學校,也可以跟他去。

24、25、26做完了三天的褓母,27日我就和Justin到學校,傍晚再自己坐車回Ginger家。和她商量了一翻,本來以為這樣會不好意思,沒想到她說她媽媽週末要來,我這樣正好可以挪出房間。她按摩學校班上有個同學也想找個地方住,我搬到Winnie家,她就可以讓她的同學住進去了。

Winnie因為才出差回來,所以晚上上班到九點多,來接我的時候已經十點,Ginger都已經去和朋友聚會完回到家,換好衣服要睡覺了。我早已準備好行李,所以Winnie一來,我就向Ginger辭行,大包小包的拿上車,跟著Winnie回到她家,開始新生活。

在奧斯汀我雖然沒有自己的房子,不過還能找到幾個住的地方,這都要感謝朋友們寬大的心胸,收留我這個到處流浪的人。在居住上如此方便,讓我覺得自己好像那「狡兔」,就恐怕還不只有「三窟」呢,真是太幸福了。吐舌頭 希望朋友們有朝一日也能到台灣來玩,讓我招待招待,回報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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